(黄石日报 记者 向征) 11日,市长江沿线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,我市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已经进入集中治理阶段,将于20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验收工作。 据介绍,此次对非法码头拆除标准为:码头作业场地上的所有设备、设施(包含水电设施等)已全部拆除并运离场地;码头所有建(构)筑物已经拆除;码头堆场货物已清理干净,无杂物、废弃物,场地平整;水上趸船(包含装卸机械)等设施已拆除(拆解)并撤离码头区域;码头所占用岸线已恢复原貌;码头入口处设置隔离带,入口处有江堤的,已恢复堤坝护栏等设施。此外,对于工作进度快,自查已达验收标准的单位,可提前申请验收,经市码头整治办按标准验收后,实行销号管理。 为了确保非法码头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,我市将成立专门检查考核验收小组,负责对全市长江沿线已拆除非法码头的检查验收组织工作。同时,各县区还将成立相应机构,落实达标验收任务,做好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申报工作。(来源:《黄石日报》2016年4月12日头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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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-04-12 12:21